兒童及青少年住宿照顧服務
為家庭、行為或情緒等問題,未能得到適當照顧的21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而設,包括非院舍式服務及院舍服務。
非院舍式服務:
- 寄養服務 (照顧18歲以下的兒童)
- 緊急寄養服務 (照顧18歲以下而家有緊急事故的兒童)
- 兒童之家 (照顧4至18歲以下的兒童)
- 緊急/短期兒童之家(照顧4至18歲以下的兒童)
院舍服務:
- 留宿育嬰園 (照顧3歲以下的嬰兒)
- 留宿幼兒園(照顧3至6歲以下的兒童)
- 兒童收容中心 (照顧18歲以下面對家庭緊急事故者)
- 兒童院 (照顧6至21歲的兒童及青少年)
- 男/女童院 (照顧7至21歲以下有行為或情緒問題的青少年,部份男/女童院設有群育學校)
- 男/女童宿舍(照顧14至21歲以下,有行為或情緒問題、在學或就職的青少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