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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適切環境

改善生活環境   促進跨代共融   支援家庭護老者

 

改善生活環境

  1. 2006年全港有406,600位60歲或以上的長者居住於公屋,佔整體公屋人口的20%。2
  2. 政府於2008-09財政預算中,提出將於未來年撥留12億元,協助缺乏家庭支持及有需要的長者,改善家居環境、維修自住物業或進行改善安全工程。

促進跨代共融

  1. 長者獨居及與配偶同住的數目增加,由2001年22萬2千人上升至2006年27萬9千人 (26%)。
  2. 長者與子女同住的人數相應減少。
  3. 本地長者與內地人結婚的個案增多。55-64歲的中年長者結婚個案 (新娘為內地人) 佔所有新娘來自內地的結婚個案,由1995年的4%上升至2005年的9%;而新郎為內地人的百份比,佔所有新郎來自內地人結婚個案,由1995年的0.7%上升至2005年的3.2%。
  4. 配偶年齡差距21-25歲的宗數由1995年的69宗上升至2005年的468宗,10年來的升幅達5.8倍
  5. 香港老年形象研究之主要結果1顯示,87%的長者覺得受年青一代所尊重。至於與長者交往的喜好亦隨年歲而增加。超過60%的中年人士喜歡與老人來往或聽取他們的建議,相對15-29 歲年青人的45%為高。表示不愛與老人交往的中年人士和年青人分別有8%及16%,而抗拒長者意見的比率則分別是4%和9%。

支援家庭護老者

  1. 「老有所屬」是政府自回歸以來的方針,社區的支援服務能協助照顧者更有效照顧長者,使長者繼續留在社區安老。但長者輪候服務需時,在輪候期間,長者並沒有其他服務作緩衝,使不少照顧者在沒有支援的情況下,無奈地將體弱長者送往私營安老院。
  2. 現時長者地區中心及長者鄰舍中心為護老者提供的支援,包括情緒支援及適切的服務轉介,以減輕護老者的壓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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